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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法規宣導

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法規宣導

更新:2025-06-18

訊息內容

為了提升交通安全與用路人的守法意識,請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,避免違規受罰。

❌ 以下行為不得做:

  • 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5km/h

違者處900元~1,800元罰鍰。

  • 禁止載人
違者處300元~600元罰鍰。
  • 未滿14歲不得駕駛

違者處600元~1,200元罰鍰,並禁止駕駛、車輛移置保管。

  • 未戴安全帽

違者處300元罰鍰。

  • 不禮讓視障者或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

違者處300元~1,200元罰鍰。

  • 酒駕、毒駕或拒絕檢測

酒(毒)駕:罰1,200元~2,400元
拒檢:罰4,800元,並當場禁止駕駛與移置保管車輛。

微型電動二輪車常見違規行為(罰鍰300元~1,200元):

  • 不在規劃之慢車道通行,或在未規劃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行駛
  • 依規定轉彎、超車、停車或通過交叉路口
  • 在路口、坡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駛
  • 在夜間行駛未開啟燈光
  • 駕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或電腦
  • 不服從交通指揮,或不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指示
  • 不按雙行之方向行駛
  • 不依規定停放車輛
  • 行駛在人行道或快車道,或是擅自穿越快車道
  • 不避讓消防車、救護車等緊急公務車
  • 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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